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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布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后评估导则
发布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0-07-15

 

来源:BCEE 建筑节能与被动房实

 

《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后评估导则》背景

2020年7月10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工程质量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出台25条措施加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其中第23条为:“实行后评估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政府投资、享受政府奖励激励政策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在项目投入正常使用满一年且使用率达到60%以上后,应进行使用效果后评估。后评估工作应在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下,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实施。对后评估结论为工程实际与设计不相符的项目,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责令相关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应依据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记录不良行为,情节严重的,实施信用惩戒。

关于印发《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后评估导则》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完善我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评价体系,规范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使用后评估工作,促进我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高质量发展,我厅制定了《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后评价导则》,现予印发,请遵循执行。

附件: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后评估导则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10日

附件:《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后评估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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