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京津冀超低能耗建筑产业联盟
要求
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控制性指标要求
对出让、划拨地块在100 亩(含)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商品房项目(包括分期建设项目),必须建设一栋以上(不低于1 万平方米)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且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10%。
公共服务类建筑(文化、教育、体育类)及有高品质建设需求的重点项目,应采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技术;由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项目宜采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技术;非政府投资的科研建筑等宜采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技术。
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居住建筑应采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技术。
(规划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