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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新政 || 关于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1-03-11

 

来源:被动房网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继石家庄、保定及其他地级市出台超低能耗建筑的激励政策之后,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中明确近期目标,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不低于50万平方米,打造一批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远期目标,到2025年,全市累积开工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不低于150万平方米。

《实施意见》部署了四点重点工作。其中,第四点“推进项目建设”: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集中连片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县区率先实现区域规模化发展,在土地出让环节,每个县区都要拿出至少一个地块集中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

《实施意见》加大政策支持。一是保障土地供应:单宗土地面积达到100亩的出让、划拨居住建筑地块或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项目,在规划条件中明确应建设不低于10%的被动式低能耗建筑。

二是项目支持:

1. 对于符合被动式超低能耗建设标准的建筑,按其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地上面积的9%不计入项目容积率予以奖励,奖励的面积不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土地价款;

2. 购买被动式超低能耗商品住宅,可不受区域性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限制;

3. 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在办理商品房价格备案时,指导价格可适当上浮,比例不超过30%;

4. 采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建造的项目,可调低预售资金重点监管数额,增加拨付节点或预售资金实行前移一个节点进行拨付。三是优化办事流程。

其中加大了财政支持,如对单个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给予资金补助,补助标准每平方米不超过400元。

《实施意见》提供了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机制;加强项目监管;强化技术指导;加强宣传培训;加大违规处罚力度。

《实施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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