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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沁源】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
发布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1-07-30

 

来源:欧美绿色建筑

 

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绿色建筑专项行动的通知
沁政办发〔2021〕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沁源经开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模式转变,着力推动致力于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节能建筑,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绿色建筑专项行动的通知》(长政办发电〔2020〕31号)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绿色建筑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以降低建筑领域能源资源消耗、减少污染,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建筑产品为核心,深入开展绿色建筑专项行动,提升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推动建筑领域“四化”发展。

二、主要目标

1、绿色建筑全面发展。全县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100%,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2021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2022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60%。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2、装配式建筑稳步推进。2021年全县新开工装配式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2022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1%。

3、开展绿色建筑创新示范。开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绿色建造试点示范,引导建筑业向绿色创新转型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建筑能效

开展建筑能效提升工程,新建居住建筑能效再提30%,全面实施居住建筑节能75%标准。大力推广保温结构一体化技术,推行住宅全装修。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继续做好太阳能光热应用,要求新建的12层及以下居住建筑和有生活热水需求的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强制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试点推进光伏、空气源热泵、浅层、中深层地热能供热项。结合清洁取暖和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持续开展节能型机关、校园、医院建设,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二)降低建筑运行能耗

加强绿色建筑运行管理,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引导用户合理控制室内温度,降低建筑运行能耗。加强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管理,扩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覆盖范围,做好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及时收集数据,提高统计数据报送质量。逐步将本地区所有重点用能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纳入能耗监测。

(三)推广绿色建筑

提高绿色建筑发展规模和水平。城镇新建建筑继续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要执行一星级及以上标准。鼓励其它项目按照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明确绿色建筑示范区范围,加快推进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示范区内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达到30%。设计单位应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篇》,施工建造实施时,控制项应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建筑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宜居等方面的综合性能,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沁源县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范围位于县城主城区,范围东邻县城东环路,西至县城西环路,南邻县城南环路,北至县城北环路,规划用地面积5.46平方公里。

(四)提高装配式建筑水平

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快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项目建设。鼓励大型公共建筑采用钢结构,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鼓励混凝土结构住宅项目采用预制水平构件,按照先水平后竖向的原则,逐步提高装配率水平。

(五)推行绿色建造

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建设全过程。在项目策划、建筑设计、材料选用、施工建造、运营维护各阶段进行全过程绿色统筹。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要明确绿色建筑、装配式、超低能耗等建筑节能目标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要编制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篇,装配式建筑要对装配率进行预评价。施工组织设计要综合应用“四节一环保”技术,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项目要优先选用绿色建材。

(六)推行智慧建造

加大建设、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各阶段BIM应用深度和广度,推广BIM技术在建筑全生命周期的集成应用,探索可视化设计与交付。积极推广智慧工地,增强BIM、大数据、智能化、移动通信、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集成应用能力,对工地用工、安全生产、现场作业、环境保护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

(七)开展绿色建筑创新示范

积极引导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及绿色建造项目开展技术创新,力争在全生命周期BIM、铝模板、装配式、绿色建造及基于5G移动互联网的智能化管理等技术应用方面达到先进水平。

(八)培育科技领军型企业

发挥企业推动能源革命的主体作用,推动建筑业由传统粗放向绿色高质量转型发展。引导企业加大绿色技术创新及研发投入,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新示范项目建设,强化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市场竞争力,注重研发科技成果,开展绿色建造,创建优质工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绿色建筑专项行动工作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沁源县绿色建筑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全县绿色建筑专项行动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沁源经开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绿色建筑工作,细化工作举措,强化资金保障,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强化协调配合

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绿色建筑各项工作。县住建局根据省、市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任务要求,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功能的建设项目提出相应的建设标准或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将要求或标准纳入规划设计条件中。县行政审批局要严格审核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标准执行情况、装配率预评价等内容。同时,县住建局要对取得施工许可的建筑工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采取日常检查和双随机检查等多种方式,强化监督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记入企业诚信档案,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执行情况一并进行验收。

(三)完善激励机制

鼓励房地产开发、设计、施工、材料生产等企业及人员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新示范,工作业绩作为建筑业、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材料生产等企业动态考核、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积极设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绿色建筑及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工业化、基础能力建设等工作。鼓励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对于符合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或采用装配式技术的建设项目,开辟绿色审批通道。鼓励新建居住建筑项目采用一层架空设计,用于绿化、公共活动等用途,在符合限高要求条件下,架空部分不计入容积率。

(四)加强督促考核

县政府将定期对各乡(镇)工作推进情况和成效进行监督指导,对完成情况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落实绿色建筑行动重点任务措施不力的通报批评。对不作为、慢作为、落实不到位的,县政府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 沁源县绿色建筑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 绿色建筑创新示范技术指导清单(试行) 

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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