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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定西市城镇民用建筑全面推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
发布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2-03-14

 

来源:绿建社

 

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征求《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推动全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根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37号),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22〕2号)等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城乡建设发展实际,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日期为2022年3月2日至3月8日。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董  伟
联系电话:0932-8225897   0932-8219030(传真)
电子邮箱:cjk104@126.com
附件:《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日

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37号),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22〕2号)精神,推动全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核心,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全面推进物质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发扬“感恩创新苦干、勇毅追赶奋进”的新时代定西精神,把握机遇,稳中求进,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进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推动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定西。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市县建城区平均道路网密度持续提升,供水、污水处理、排涝、供热、供气、生活垃圾处理等民生保障类市政基础设施水平稳步提升,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供热率达到95%,燃气普及率分别达到95%和90%,建成区绿地率分别达到32%和2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平方米和14平方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镇民用建筑全面推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加快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

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城乡生态环境和品质明显提升,城乡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碳达峰后稳中有降,美丽现代化新定西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城乡协调绿色发展

1.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支撑

科学制定各类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目标、承载能力、配置方式和管控要求,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抢抓兰西城市群“1小时经济圈”机遇,有序规划建设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统筹实施城市群内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分工协作、生态环境联防联治、文化旅游协同发展、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金融市场深度融合,优化城市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布局和人口分布。协同推进兰定一体化发展,强化协同创新和区域创新,积极承接各类创新资源,推进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核心区、定西生态科创城和定西高新区建设,构建兰定一体化发展格局。

优化“一主四副三带两轴一枢纽”市域空间发展格局,发展壮大定西市中心城区,加快通渭、陇西、临洮、岷县四个副中心县城扩容建设。以宝兰高铁、陇海铁路、兰渝铁路为主要依托,推动安定、通渭接天水、宝鸡、西安融入关天经济带;推动安定、陇西接天水建设丝路经济发展带;推动渭源、漳县、岷县接陇南等省内市州和四川、重庆畅通西部陆海新通道南向开放发展带。明确生态保护,发展文旅特色产业,以洮河流域、兰海高速为主线,打造联通兰州、临洮、渭源、岷县、陇南的“西部洮河文化旅游特色发展轴”;以渭河流域、陇渭高速为主线,打造联通临洮、渭源、陇西、通渭、天水的“中部渭河文化旅游特色发展轴”。利用安定、通渭北临平凉,通渭、陇西、漳县东接天水,岷县南连陇南,岷县、漳县、渭源西通甘南的良好区位,发挥定西坐中联七(市州)的辐射带动作用,打造陇东南区域协同发展枢纽中心城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定西高新区管委会、定西生态科创城管委会)

2. 加强城乡建设发展空间管控

强化国土空间管控,完成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合理确定城市人口、用水、用地规模,以及国土空间开发建设强度,因地制宜开展城市规划建设,与人口构成、产业结构相适应。统筹布局中心城区、县城、中心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城乡设施联动发展。加强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和新型城市文化空间建设,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修复,把公共文化建设和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到国土空间规划。将城市设计贯穿于国土空间规划全过程,协调城镇、乡村与自然环境的布局关系。(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旅游局)

3. 促进城乡建设绿色和谐发展

以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为目标,建立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统筹机制,统筹城市布局的经济需要、生活需要、生态需要、安全需要,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统筹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系统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创新城乡建设管控和引导机制,完善城市形态,塑造时代特色风貌。完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制度,动态管控建设进程,确保一张蓝图实施不走样、不变形。(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

4. 强化城乡建设环境管理

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域管控机制,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落实规划环评要求。加强城市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消防、抗震等安全管理,推进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二)推动城市建设绿色转型

1. 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有序建设体育公园、公共活动空间、公共文化设施、婴幼儿照护中心、中小学校、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等设施,切实提升城市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文体旅游局)

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着力构建分布均衡、结构合理、环境优美的城市园林绿地系统,提高城市绿地固碳释氧能力。持续推进公园广场、道路、单位和住宅小区等城市生态加密和景观提升工程建设,大幅增加城市绿量。加强城市公园提升整治,提高城市公园文化品位。安定区、渭源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陇西县、临洮县争创国家园林城市,城市县城建成区绿地率分别达到32%和28%。(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

以安定区内官营镇、香泉镇客运班线公交化为契机,推动城市公交线网向周边县城、乡(镇)和景点等客流集散点延伸,提高城乡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水平,推动20个重点建制镇发展镇村公交,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加大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三行系统”建设力度,积极发展智能网联车、新能源汽车、智慧停车及无障碍基础设施。推进城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强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市应急局、市残联)

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推进现有设施提标改造、提高再生水利用率、污泥无害化处置为重点,开展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置设施建设。到2025年,市区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固体废物管理,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完成定西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升级改造。(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市供销社)

大力推进天然气管网、热力管网建设改造,加快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煤改电、煤改气,提升城镇供暖清洁化水平,到2025年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供热率达到95%。(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2. 全面推进高品质绿色建筑

实施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编制完成《定西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加强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运行维护全过程监管,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力发展绿色建材产业,以绿色、节能、环保为主攻方向,积极发展高效节能新型墙体材料、LOW-E节能玻璃和屋面防水保温系统,加快推进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和推广应用,实现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融合发展,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30%。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稳步推进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持续推进太阳能热水、地源热泵和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完善交付验房制度,把住宅绿色性能指标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人行定西中心支行、市机关事务局、中国银保监会定西监管分局)

3. 大力发展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

大力推广超低能耗建筑,鼓励建设绿色农房和零碳建筑,从2022年开始,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办公、学校等公共建筑和集中建设的公租房、专家公寓、人才公寓等居住建筑,原则上按照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行;单宗土地面积达到100亩的出让、划拨居住建筑地块或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项目,在规划条件中必须明确应建设不低于10%的超低能耗建筑。不断完善超低能耗建筑设计施工评价和后评估机制,确保超低能耗建筑节能标准达到90%以上,到2025年,全市超低能耗建筑累计完成50万平方米以上。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政府投资的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率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因地制宜发展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推动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标准化,支持临洮、定西高新区、定西生态科创城等地装配式建筑企业提高技术水平,打造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到2025年,新建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

4. 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深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叠加支持政策,重点对失管失修失养的城镇老旧小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进行改造提升。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与配套现代科技和智慧化安防设施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到2025年,基本完成6.2万户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5. 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统筹城市老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合理选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推进海绵型设施建设,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增强城市韧性。重点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建设,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力度。到2025年,实现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不超过9%,50%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

6. 加强历史文化传承保护

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街区和建筑等各类保护对象的普查。到2025年,陇西县争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编制完成通渭县榜罗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通渭、渭源、临洮、漳县、岷县完成历史建筑登记和挂牌,建立保护范围明确、保护标识完善、保护规划齐全、管理机构健全、保护制度完善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体系。(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体旅游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7. 有序开展城市更新和体检

借鉴省内兰州、金昌等城市“65+N”体检工作做法和经验,在安定区全面开展城市更新和体检行动,其他县区要制定城市更新和体检规划,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全面摸清燃气、供水、供热、污水等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需求,加强城市内涝治理,提高城市安全运行能力。(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体旅游局、市工信局、市林草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人社局)

(三)推动绿色生态宜居乡村建设

1. 强化乡村规划引领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做好乡村规划,全面推进绿色乡村建设。尊重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等生态脉络,注重自然和农业景观搭配互动,保护塑造乡村风貌,延续乡村历史文脉。严格落实有关规定,不破坏地形地貌、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拆传统民居、不砍老树、不盖高楼。(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2. 推进生态清洁流域建设

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探索建立符合地方实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路径,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工作有效衔接,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采取控污截源、清淤疏浚等综合措施,到2025年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3. 提高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有效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厕所粪污、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清理整治垃圾堆积点,健全完善农村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农村电网、村组道路、天然气管网、热力管网等建设改造。(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乡村振兴局、定西供电公司)

4. 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

设计建造符合乡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的新型农房,支持鼓励既有农房节能改造,因地制宜完善水、电、气、厕配套附属设施。(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定西供电公司)

5. 打造特色农业全产业链

支持以“公司+农户”的自主经营模式,特别是依托乡村特色文化旅游资源,打造差异化供需产品,培育乡村休闲、民宿、健康养生、民俗体验、创意农业、共享经济等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新业态、新品牌,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力绿色生态宜居乡村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体旅游局) 

(四)推动建设方式绿色转型

1. 强化落实绿色设计

坚持工程全寿命周期规划设计原则,在规划方案和设计阶段树立绿色低碳、传承文化、彰显风貌的设计理念,强化规划、设计过程的能耗指标控制。进一步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运用,落实绿色建筑设计多专业协同,提升建筑设计达到高层次的绿色低碳水平。(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2. 全面提升绿色建造水平

开展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创建行动,推广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产业化建造方式,加强技术创新和集成,利用新技术实现精细化设计和施工。严格施工现场扬尘、噪声管控,推动建筑垃圾减量化,到2025年,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3. 推动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逐步建立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力争到2025年全市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产业基础、技术装备、科技创新能力以及建筑安全质量水平全面提升。改革建筑劳动用工制度,培育职业化、专业化、技能化建筑产业工人队伍。(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总工会)

4. 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

加快工程总承包模式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中的应用。加快推进工程造价改革,制定和补充完善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相关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积极培育发展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

(五)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1. 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创新城市治理方式,深化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智慧安防小区、智慧交管、智慧巡防体系建设,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能力水平,加大城市治理力度,提升城市管理服务质量,到2023年底,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城市功能与品质得到提升,城市环境得到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

2. 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和应用

到2025年,初步建成统一的、依行政区域和管理职责分层分级的 CIM基础平台,在部分行业的“CIM+”应用取得明显成效, CIM 基础平台与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实现系统兼容协同发展。探索 CIM 基础平台在城市体检、城市安全、城市综合管理领域的应用,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委网信办、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

3. 建设城市运行管理平台

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搭建市域范围统一的市、区、街镇三级平台,将市容市貌、园林绿化、市政基础设施运行、在建工程项目管理、房屋安全、小区管理、公共空间秩序、突发事件处置等城市治理事项统一纳入平台管理,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应用,对城市安全风险实现源头管控、过程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治理,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有序。(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

4.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一网通办”

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完善市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功能,加强系统运行管理,推动全过程信息实时共享和系统功能升级优化,提升审批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水平。持续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和“数字政府”建设,推进项目审批从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到证件制作的全流程全环节在线办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管局、定西供电公司)

(六)开展绿色生活共建共治共享

1. 倡导低碳绿色出行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积极采用新能源、清洁燃料公交车辆。落实城市交通各环节噪声技术要求。科学制定城市慢行系统规划,按照绿道标准建设改造步行和自行车道。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鼓励公众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出行方式。(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

2. 倡导绿色节能生活

通过新闻媒体、展览展示、技术推广等方式,向全社会普及绿色低碳和建筑节能知识,展示绿色建筑效益,倡导绿色住房消费。积极推广使用绿色建材和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和包装材料,引导绿色装修、绿色家居、绿色家电。(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3. 倡导生活垃圾分类

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全面客观报道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及其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

4. 推动美好环境共建共治共享

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利用、美丽乡村建设等为抓手和载体,探索适宜城乡社区治理的奖惩机制。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社会组织和群众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形成建设美好人居环境的合力,共同建设美好家园。(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各方面各环节,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建立市级负总责,县级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快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调统筹。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完善支持政策,推动落实重点任务。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三)明确责任分工

各县区、定西高新区、定西生态科创城管委会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作责任主体,要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市直住建、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工信、民政、财政、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文体旅游、市场监管、金融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监督指导工作。各部门要协同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探索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从政策和资金层面,对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四)完善支撑体系

要完善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修订城乡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政策规章,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能力水平。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和第三方考评机制,引导社会共治共评。

(五)加强宣传培训

市委党校、市住建局要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培训,在市县党校增加相关培训课程,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广泛吸收借鉴先进经验。加强教育宣传和舆论引导,普及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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