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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 | 近期6地超低能耗建筑给力新政
发布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2-03-17

 

来源:GBA 九五绿建堂

 

01 西安到2025年,超低能耗示范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40万平方米

2022年2月28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西安市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推动节水设施、可再生能源应用设施设备与建筑主体一体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2021年起,新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等级进行设计、建设,到2025年,累计可再生能源利用建筑面积不低于1400万平方米,超低能耗示范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4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及相关市级部门,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02 杭州 推进近零能耗(含超低能耗)建筑建设示范

2022年2月25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八)推动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推进高星级绿色建筑、近零能耗(含超低能耗)建筑建设示范,开展国家绿色生态城区和省级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示范创建。研究建立公共建筑能耗及碳排放信息公示披露制度。完善节能改造市场机制,重点支持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到2025年,新建绿色建筑不少于2亿平方米,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比不少于65%;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比例力争达到8%;既有建筑能效稳步提升,实施节能改造不少于32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03 上海市徐汇区,超低能耗建筑单个示范项目扶持最高300万元

2022年2月22日,上海市徐汇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徐汇区财政局印发《徐汇区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徐汇区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2月18日第十七届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管理办法》要求:鼓励建筑节能减排降碳。企业在本区范围内实施建筑节能项目,且被列入上海市绿色建筑、整体装配式住宅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等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根据项目对本区节能减排降碳的贡献,最高按1:0.5比例给予区级资金匹配。单个示范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04 太原 2022年前,综改示范区至少创建1个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

2022年1月6日,太原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太原市“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

《建设规划》要求:推动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设计。扎实开展绿色建筑专项行动,积极推广新技术,运用新材料,至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引导超低能耗项目开展技术创新。2022年前,综改示范区至少创建1个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积极推动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和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

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在完成既有建筑一、二期2000万平方米基础上,实施剩余改造任务,率先对未达到节能标准的国家机关既有公共建筑,政府投资及部分政府公益性既有建筑进行改造,大力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等多种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发展,推进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建立可计量、可统计、可考核的节能监管体系。积极推动绿色农房建设。

05 营口 鼓励建设零碳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

2022年2月21日,营口市政府官网发布《营口市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草案】。

《规划》要求: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建设绿色低碳住宅。积极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2030年前新建居住建筑达到83%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推动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建设零碳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加强节能改造鉴定评估,编制改造专项规划,对具备改造价值和条件的居住建筑要应改尽改,改造部分节能水平应达到现行标准规定。

积极发展绿色低碳住宅,鼓励中小户型普通住宅,限制发展超大户型住宅。合理确定住宅朝向、窗墙比和体形系数,充分利用日照和太阳能,降低住宅能耗。。

鼓励绿色建筑采用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等技术要求进行建设,应用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绿色建筑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06 定西 到2025年,城镇民用建筑全面推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

2022年3月2日,甘肃省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实施意见》要求:到2025年,城镇民用建筑全面推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

大力推广超低能耗建筑,鼓励建设绿色农房和零碳建筑,从2022年开始,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办公、学校等公共建筑和集中建设的公租房、专家公寓、人才公寓等居住建筑,原则上按照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行;单宗土地面积达到100亩的出让、划拨居住建筑地块或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项目,在规划条件中必须明确应建设不低于10%的超低能耗建筑。

不断完善超低能耗建筑设计施工评价和后评估机制,确保超低能耗建筑节能标准达到90%以上,到2025年,全市超低能耗建筑累计完成5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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